这本书我看了一个星期,本来很快能看完,但是的内容让我想多看几遍,有几次结束看书的时间,但我还想多看几页,今天我就来讲讲这个故事。
在英国一个临海城市,在那个城市里,有个很倒霉的学生,那就是这本书的主人公——罗伯特•诺贝尔,他老是被班上人欺负,特别是被一个叫尼克的同学,他自称天不怕地不怕的人。可经过机会之屋那一晚后,他什么事都不敢做了,除了叫他的外号。
故事就由一个平凡的“老人计划”引起的,这使主人公罗伯特.诺贝尔让识了身患重病、神经兮兮的老太太艾迪丝。又答应她去可怕的机会之屋。胆小的他不知为什么尽鼓起勇气为她去了一次机会之屋,并从机会之屋拿来了三根羽毛,又疯了似保护艾迪丝让他织的羽毛衣,还和他平时最怕的尼克打了一架,像护着一件宝物一样保护艾迪丝,但穿上羽毛衣的艾迪丝在唱完一生中最后一个音符时,罗伯特的火鸟还是死了。 而他却从一个弱小的男孩子走向了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,当他拿着尼克还给他的羽毛时想,爱💖,我有的够多了。而我们呢?在爱的海洋中丝毫没离开过,却还是在抱怨,让为爱自己从没尝过,当你有这样的想法时看看罗伯特吧!勇气,我还要多一点。是的我们也需要。幸运,我们都是要自己创造的。
记得在我小时候,我的好朋友都敢从一个大约两米的地方跳下来,而我却不敢,最后,我的好朋友鼓励我,我用力一跳,哇!我竟然可以,其实我们只要相信自己,我们很多的事情都是可以做到的。只要你敢迈出第一步,那你一定有信心迈出第二步。
这本书让我学会了怎样摆脱被欺负,有个良好的环境。 |